首頁交流園地會員專區聯絡我們
│ 首頁 > 不動產知識庫 > 法律小常識

名詞解釋:區分所有

< 回上一頁 >

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各區分所有人除自已「專有部分」以外,並另與其他區分所有人共用建物之「公共設施(共同使用部分)」。簡單來說,一個建築物把它做區域劃分,哪些地方是屋主個人專有的(也就是自己家裡),哪些地方是所有住戶大家可以共同使用的,例如:健身房、大廳,哪些又是部分住戶專有的…等等。


< 回上一頁 >

不動產買賣刊登
物件瀏覽人次 0003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