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及子女獎學金辦法
第三屆第九次理事會修正實施
第四屆第二次理事會修正實施
第五屆第三次理事會修正實施
一、宗 旨:為激發本會會員及子女就學,敦品勵行之精神,特設獎學金以資鼓
勵。
二、經 費:本項獎金所需經費於經常會費年度預算中編列支付。
三、資 格:凡屬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且無欠繳費用者之會員本人或子女,就
讀國內各高中(職)、大專以上在學學生(但補習學校、私立高中
(職)之夜校及函授學校、暑期進修、在職進修、留職進修人員除
外),其學業成績優良合於本辦法之規定標準者即可申請。
每一會員限申請一人,如夫妻同為會員則可申請兩人;被申請人不
得重複申請。
四、獎學金組別:
(一)大專組:專科四、五年級及二專、大學以上
(二)高中組:高中、高職及五專一、二、三年級
五、本會每學年度發給獎金一次,其名額與金額如下:
(一)大專組:1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1,200元及獎狀一張。
(二)高中組:1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800元及獎狀一張。
(三)上列各項如申請人數超過時,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成績相
同者,大專組依主科、高中組依國文成績排序。
(四)如成績雖符合規定,因名額已滿未能獲得獎學金者,致贈獎狀乙份。
(五)申請人數不達上列規定名額時,其缺額不順位補增。
六、申請標準及應附證件:
(一)申請標準:
- 大專組: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皆達八十分以上。
- 高中組: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皆達八十五分以上。
- 操行成績應在甲等以上。
(二)應附證件
- 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乙份。
- 全學年成績證明單正本。
-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七、申請時間:每一學年(上、下學期)限申請一次,於每年9月1日起至9月
30日止,逾期視同放棄。(如遇休假日則提前截止)
八、申請地點:本會。
九、審核單位: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核發。
十、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