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台中15年以上老屋修繕及增設電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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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4 |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即日起受理申請「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提供符合申請資格的15年以上老舊建築物,進行外牆拉皮等修繕改善時的經費補助,每案最高補助金額可達總工程經費75%;另外,2016年也首度將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納入補助項目,盼讓長輩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出入更方便。 由於都市景觀重建涉及整合所有權人意願,對於無法於短期內適用都市更新的老舊建築物,透過這項補助政策,可用經濟、快速的方式進行老屋改造,改善居住環境品質,進而提高建築物使用性。
此外,由於老舊房屋普遍沒有電梯,為讓銀髮族或行動不便者出入更為便利,補助案今年開始補助5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都發局表示,建築物如符合申請資格,所有權代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依法設立的團體或專業機構,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劃書向該局申請,經該局住宅管理科初審後,送審查小組複審,將擇優錄取提供補助。 http://www.ud.taichung.gov.tw/ 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截止(以本局收文戳或郵戳為憑)。 補助範圍、資格與項目請詳參閱公告內容。 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分機64632(陳先生) 新聞來源:MyGoNews/林湘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