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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住宅火險要注意,屋內動產理賠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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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自91年以後,住宅火險改為每一年一期,並加入地震險的保障,尤其,去年0206南台地震後,民眾投保住宅火險意識提高,使住宅火險投保率近年逐年攀升。
施瓊華指出,由於民眾辦理房貸時,銀行多會要求投保住宅火險,若加計住宅火險的有效契約數,則全台房屋有保住宅火險的比率會更多。
另外,施瓊華也提醒,住宅火險對屋內家電等動產的保障為保險金額的3成,或最高上限為50萬元,即民眾住宅火險保障為400萬元,屋內動產的最高理賠上限仍為50萬元。
官員說明,藝術品、古董、珠寶等動產都不在住宅火險的承保範圍內,若民眾擬提高屋內動產保障時,須與保險公司額外約定。
新聞來源:中央社/記者蔡怡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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