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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重點,三張圖讓您一次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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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
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於107年3月1日正式上路,配合法令之修正,勞動部於同年2月27日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及第36條第4項指定行業,此次修正增訂企業經營者法定責任,違反者最高處100萬元罰鍰。
此次勞動部發布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增加「雇主應公告周知事項」、「連續3個月計算方式」、「勞工人數計算」、「補休有期限」、「鬆綁7休1,連續工作日數包含加班補休、特別休假、公假、國定假日、颱風假」、「遞延之特休應優先請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別」等繁複、細節之規定。
文章來源:真亮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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