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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繼承 不動產進入「列管拍賣」程序
2019-08-14

雖然隨人口老化,不動產繼承移轉數屢創新高,但無人繼承的不動產同樣數量與價值可觀,全台推估有上千億元不動產無人繼承,而根據國產署標售無人繼承不動產的資料顯示,裡面有不少民國10、20年代出生的長者,甚至還有民國前光緒年代出生的民眾,因為不動產無人繼承造冊列管後,進入拍賣流程。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由於國人平均壽命約為80歲,若未辦理繼承會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由此推測的確可能出現民國前出生,不動產無人繼承現在公開拍賣的狀況。
 
尤其早年有些榮民隨政府撤退來台,本身來台後可能在國內無子嗣,加上年代久遠許多資料難以查證,或者是不動產繼承價值不高,可能是產權不完整的持分不動產,或者是保護區的土地等等,不動產無人繼承最後流入拍賣市場。
 
以台灣金服公告標售的資料為例,8月就標售一筆南港玉成段的土地,土地約17.7坪,底價約為2210萬元,被繼承人就是民國前六年出生,還有不少筆的未繼承不動產標售,被繼承人都是民國前就出生。
 
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於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另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