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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動臺中 K歌麥克瘋」109年臺中市勞工歌唱大PK
2020-06-17

「聲動臺中 K歌麥克瘋」109年臺中市勞工歌唱大PK

‖ 活動宗旨
鼓勵勞工朋友多多參與有益身心健康休閒活動,提供歌唱舞台紓解勞工生活與工作壓力,並讓社會大眾有機會欣賞勞工歌唱實力。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宣傳單位:台中市總工會、臺中直轄市總工會、臺中市職業總工會、大臺中職業總工會、台中市產業總工會、台灣勞工大聯盟總工會

‖ 活動時間
初賽:109年07月04日(六) - 109年07月05日(日)
決賽:109年07月25日(六) 16:00

‖ 活動地點
初賽:臺中巿東區勞工服務中心(台中市東區仁和路362-1號)
決賽:臺中市圓滿戶外劇場(台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9號)

‖ 比賽方式
(一)比賽場次:依報名人數至多辦理2場初賽及1場決賽,初賽取前15名選手晉級決賽,決賽評選出前5名得獎者。
(二)參賽資格:年滿18歲以上,本市勞工及其眷屬與本市工會申請「109年度臺中市基層工會辦理歌唱聯誼活動補助計畫」推薦之參賽者皆可報名。身分證明經查驗若資格不符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參賽者應事先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許可參與本活動,若因隱瞞導致疾病發生之情事,概由當事人全權負責。
(三)參賽人數:至多20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為主,額滿為止,報名狀況視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公告。
(四)報名費用:免費
(五)報名時間:109年06月01日(一) - 109年06月24日(三) 下午6時止
(六)報名方式:統一採事先報名,參賽者可至本市勞工局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整後連同報名表、身份證明及相關勞工證明文件提交至承辦單位。
請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提交:
①備妥資料後,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資料至全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40759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二段659號8樓),並於信上註明「聲動臺中 K歌麥克瘋活動小組收」,以掛號郵戳紀錄為憑。
(親送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8:00)
②備妥資料後,以傳真或E-mail傳送報名資料,並來電告知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連絡電話:(04)2323-5656。傳真電話:(04)2323-1199。E-mail:golden@mradio.com.tw
(來電時間:周一至周五09:00-18:00)
※參賽報名資料寄出後,請務必於3日內確認送達狀況,未確認送達狀況以致報名失敗,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聯絡方式
承辦單位:全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0905-166-106

‖ 初賽規則
(一)賽制規則:參賽歌曲自選,現場演唱時間以一分鐘為限(含前奏),時間到饗一長鈴即停止演唱。
(二)參賽曲目:以國、台語為限,並以主辦單位提供之點唱機 (弘音:MDS-219)公播機伴唱為準,不接受自彈自唱及自備伴唱帶演唱。參賽者須於報名時填寫曲目,經主辦單位查詢若非此公播機註冊之曲目,則需請參賽者置換曲目。活動報名後至比賽前7日僅提供1次換歌服務,若需升、降key,請於報名表註明。比賽現場如因主辦單位因素(如硬體故障等),經評審同意後可進行改歌。
(三)演唱順序:報名結束後1周內,於本市勞工局網站公告參賽者參賽時間及演唱順序,不得要求更改順序。
(四)試音對key:初賽前提供參賽者試音機會,時間公布於本市勞工局網站,惟受場地限制、安全考量與賽程需要等因素,無法保證每位參賽者試音機會均等。為維持比賽流暢性,初賽前試音每人以 30 秒為限,不得要求加長時間。
(五)評審方式:每場比賽由3位專業評審進行評分,並於最後一場初選結束後2天內在本市勞工局網站公告15名入選決賽名單。入選決賽者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比賽,應於成績公告後 3 日內填寫自願放棄比賽切結書,並由未入選者依成績順序遞補參賽。
(六)評分標準:如遇同分則以評審共同討論決議為準
1.音色、音準、節拍:40%。
2.咬字節奏、演唱技巧:40%。
3.儀態台風:10%。
4.服裝造型:10%。
(七)報到方式:報名截止後一周內將於勞工局網站公告所有參賽者參賽時間及演唱序號,請參賽者牢記序號以便辦理報到。參賽者須於比賽前提供演唱序號及身分證、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四者其中之一辦理報到,以利查驗身分資格,並領取選手號碼牌佩掛於身前明顯處。身分證件經查驗資格不符者,則取消參賽資格。比賽開始後,經唱名三次未到賽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 決賽規則
(一)賽制規則:決賽者須完整演唱一首歌曲,初賽、決賽歌曲不可重複。
(二)參賽曲目:以評審團指定曲為主,指定曲目將於初賽結束後2日內公告於本市勞工局網站,決賽者須於決賽日一周之前向活動承辦單位提交演唱歌單及升、降key需求。
(三)出場順序:15位決賽者於決賽開始前至現場抽籤決定出場順序,屆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四)試音對key:決賽前視活動現場狀況提供試音機會,惟受場地限制、安全考量與賽程需要等因素,無法保證每位參賽者試音機會均等。為維持比賽流暢性,決賽比賽前試音每人以1分鐘為限,不得要求加長時間。
(五)評審方式:聘用3位專業評審進行評分,依評審總和評分高低決定優勝
(六)評分標準:如遇同分則以評審共同討論決議為準
1.音色、音準、節拍:40%。
2.咬字節奏、演唱技巧:40%。
3.儀態台風:10%。
4.服裝造型:10%。
(七)報到方式:參賽者須於比賽前半小時辦理報到領取選手號碼牌,佩掛於身前明顯處。比賽開始後,經唱名三次未到賽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報到時需攜帶身分證、駕照、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四者其中之一以利查驗身分資格,經查驗若資格不符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 獎勵方式
(一)活動頒獎:於決賽後統一進行頒獎,現場頒發獎杯及獎品。
(二)獎項:
第1名:頒發獎盃1座及禮券20,000元。
第2名:頒發獎盃1座及禮券15,000元。
第3名:頒發獎盃1座及禮券12,000元。
第4名:頒發獎盃1座及禮券10,000元。
第5名:頒發獎盃1座及禮券8,000元。
凡錄取決賽之參賽者,皆可獲得參賽紀念品1份。

※相關活動細節及規則,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參賽者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