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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呼籲民眾勿違規張貼廣告 違者最高可處6千罰鍰
2015-09-02

有民眾反映西屯區大弘四街一帶有違規廣告傳單竟貼在2層樓高的電線杆上,造成清潔人員清除上的困難。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西屯區清潔隊日前已派員清除8/30派員巡查時已未再發現類似情形。環保局提醒民眾,切勿違規張貼廣告,違者將拍照逕行舉發,除罰鍰外,並可將廣告電話停話處分。

環保局強調,若發現張貼違規廣告,將先行拍照存證,經查證廣告行為屬實後,除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將登載電話號碼辦理停話處分外,後續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累犯者處6,000元罰鍰,若再發現,則按張數連罰至改善為止。

環保局提醒,各區清潔隊皆已設置專人進行違規張貼廣告物取締及拆除相關工作,可透過檢舉電話0800-066-666 或04-22291747通報環保局取締。
(8/30*14)

聯絡人: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聯絡電話: 04-22289111分機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