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額及健保補充保費時,應如何辦理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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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雙方以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即扣繳單位)負擔扣繳稅額及房東應繳納之全民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義務人應以包括扣繳稅額及補充保費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基礎,辦理所得稅扣繳及憑單申報。 |
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扣繳稅額及健保補充保費時,應如何辦理扣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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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 |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扣繳單位向個人承租房屋,雙方以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人(即扣繳單位)負擔扣繳稅額及房東應繳納之全民健保補充保費,扣繳義務人應以包括扣繳稅額及補充保費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基礎,辦理所得稅扣繳及憑單申報。 |